事業(yè)單位備考知識:故意犯罪形態(tài)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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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自知乎)
羅老師護體,保佑刑法部分滿分!
一、故意犯罪形態(tài)
故意犯罪形態(tài)總共分為兩大類:犯罪既遂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顧名思義,犯罪既遂就是整個的犯罪已經(jīng)完成。比如,A要殺B,一槍斃命,此時A想要殺人的行為已經(jīng)完成。再比如,在公交車上,17歲的小明看到旁邊乘客的包里有一部最新款的iPhoneSE手機,小明把手機偷了過來,但是事后發(fā)現(xiàn)是水貨,又放了回去,小明的行為也是既遂,因為小明想要偷手機的行為已經(jīng)完成。
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即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比如A要殺B,只要B沒死,A的犯罪就沒有完成,此時屬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這一部分是重點中的重點,考點中的考點,同時也是經(jīng)常容易混淆的一部分。下面我們就一起對這一部分進行全面解析。
二、犯罪預備
犯罪預備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為人為了實施某種能夠引起預定危害結果的犯罪實行行為,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的狀態(tài)。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對于犯罪預備我們可以簡單的概括為“準備+意志以外”也就是“我準備去做,但是有人阻礙我”這里的“準備”就是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
(1)準備犯罪工具
所謂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進行犯罪活動所用的器械物品,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尋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適合于犯罪的需要。
簡單概括就是:買兇器
(2)制造犯罪條件
制造犯罪條件就是為了讓犯罪更加順利的進行而采取的一系列行為,比如:
1.踩點。事先到犯罪地點查看情況,比如摸清攝像頭位置,在一些地點做記號等。
(圖為小偷為入室盜竊所做的記號,出自百度圖庫)
2.苦練犯罪技術。為了入室盜竊,苦練撬鎖技術,為了干掉仇家,苦練絕世武功等。
3.跟蹤被害人,蹲點守候。追蹤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來或者進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對象物品的行為。
4.出發(fā)前往犯罪地點。出發(fā)前往犯罪場所或者誘騙被害人趕赴預定犯罪地點。
如果在上述情況下,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情形而導致無法完成犯罪,這樣我們就稱為犯罪預備。比如,小明為了殺小萬,買了一把刀,要乘地鐵去找小萬,過安檢時被安檢人員將刀扣下,導致小明沒辦法去殺小萬,這樣就是犯罪預備。
三、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欲而不能)
(1)著手實行
“著手實行”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經(jīng)開始干了,而且讓被害人面臨十分緊迫的威脅。比如,小明買了把刀去殺小萬,在小明沒有接近小萬之前,小萬是沒有受到威脅的,但是小明來到小萬身邊,舉起刀的那一刻,小萬就受到了威脅。此時小明“舉刀”的行為就是“著手實行”。
(2)意志以外的原因
1.被害人反擊。例如:小明舉刀殺小萬,小萬拿出攜帶的玩偶把小明扇倒在地,小萬趁機逃走。
(編輯:李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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