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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麗水縉云縣氣象局下屬事業(yè)單位面向全國引進緊缺人才3人公告

2023-06-26 14:52:07 |文章來源:古藺縣人民政府|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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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教育體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古藺縣部分學校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8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古藺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全額撥款非工勤崗位事業(yè)人員(城區(qū)學校除外)。

二、考調崗位及名額

考調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

三、考調條件

(一)考調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較高的師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考調崗位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及附件1考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6月29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其中,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若所學專業(yè)為非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條件的,近五年內需有兩年及以上從事報考學段同學科的教學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

4.新聘用在古藺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須滿服務期,即符合《古藺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縣內順向跨層級流動最低服務年限,通過優(yōu)惠政策考核招聘的事業(yè)人員,服務期有特殊規(guī)定的,應從其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實際服務年限時間截至2023年8月31日。參加此次考調的古藺縣內教師不受單位流出控制數的限制。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22年春期,所任教學科教學成績位列法人單位內同年級同學科前50%且2022年年度考核位列法人單位前50%(所學專業(yè)與崗位表專業(yè)要求不一致的,需提供近五年來任教本學科教學成績至少一年符合本法人單位前50%證明材料)。非統(tǒng)考學科或抽測學科(非縣級統(tǒng)考的)由學校出具教學質量優(yōu)秀的證明且同時滿足2022年年度考核排名本法人單位前50%(參考附件3)。

7.報考者應當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guī)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因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未滿的。

3.有違法犯罪行為記錄的。

4.嚴重違反師風師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5.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服務期未滿的。

8.近三年,參加教育系統(tǒng)組織的城區(qū)考調(遴選)后因個人原因放棄辦理調動的。

9.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在報名時務必注意崗位條件和要求,特別是“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對照自身情況選擇報名,每個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無效)。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18:00截止。

2.報名方式:考生自行通過釘釘掃描“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報名二維碼”(附件4),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信息表》并提交。各考生掃描“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工作群釘釘二維碼”(附件5)加入釘釘群,方便后期接收信息。

(二)資格審查

通過網絡報名的考生攜帶《公告》報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測試階段,資格審查不合格者當場告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調資格。

1.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6月30日8:30-18:30;

2.資格審查地點:古藺縣西區(qū)實驗學校(具體地點見現(xiàn)場導圖);

3.現(xiàn)場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1)《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雙面A4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學校審定的獲獎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若所學專業(yè)為非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條件的,需提供近五年內有兩年及以上從事報考學段同學科的教學工作經歷及教學業(yè)績單位證明原件(證明需經法人單位分管教學副校長和學校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法人單位公章)(附件3)。

(3)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的整個過程,資格審查時隱瞞或者弄虛作假的,在任何時間、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或考調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者聘用資格,且相關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三)測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測試,考生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于2023年7月3日下午5:00-6:00在古藺縣實驗學校資格審查點領取測試通知書(詳見現(xiàn)場指引)。測試時間、地點等信息詳見測試通知書。

部分學科測試含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依據,不計入最終成績。體檢人員的確定以面試成績?yōu)闇,根據崗位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測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測試成績或資格的人員、未參加測試的人員、測試中面試成績低于80分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對象。

測試成績在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示。

(四)體檢

體檢人員的確定以面試成績?yōu)闇,根據崗位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則教齡長者優(yōu)先,若面試成績和教齡均相同,則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表現(xiàn)、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心理健康狀況等方面的情況,根據考察情況需要確定是否延伸考察和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反映較差的、有精神疾病或心理測試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

進入考察人員于7月30日前提供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文字材料,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文字材料的內容及要求:(1)本人基本情況;(2)近三年表現(xiàn)情況(思想政治表現(xiàn)情況、獎懲情況及工作、學習等情況);(3)本人遵紀守法情況;(4)本人是否符合《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的公告》要求的崗位考調條件;(5)本人承諾:上述材料真實、準確,如有不實、虛假或隱瞞,本人接受取消考調資格和承擔相應紀律處分的處理。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A4紙書寫),用藍、黑色墨水筆書寫,同時發(fā)送電子文檔到指定郵箱(具體郵箱地址在釘釘群通知,資料報送備注為:報考單位+崗位編碼+姓名)。

(六)遞補

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請及時實名向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反映,同時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單位。凡試用期間未按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且列入教育系統(tǒng)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允許人事調動。

五、其他事項

(一)參加考調人員必須準確、真實、完整地提供信息。

(二)參加考調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參加考調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等,與考調崗位所要求的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合條件者請勿報考。

(四)所有考調考試信息在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發(fā)布。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在《公告》約定時間內登錄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查閱考試動態(tài),導致本人未參加報名、資格審查、測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五)考調人員在新聘單位的最低服務期為3年,3年內原則上不得調動和參加各類考調,并在簽訂聘用合同時予以明確。調入新單位后崗位等級確定為專業(yè)技術十二級,若崗位等級低于專業(yè)技術十二級的,確定為原崗位等級,以后崗位等級晉升及職務評聘等按調入單位崗位等級晉升或職務評聘方案執(zhí)行。

六、紀律要求

(一)參加考調人員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經查證屬實,在考調期間,取消考調資格;如已被聘用,退回原單位,三年內不得再參加各種考試。對弄虛作假行為,按《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川人發(fā)〔2003〕56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學校為參加考調教師提供虛假證明的,對相關責任人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三)參加考調工作的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不得違規(guī)操作,一經發(fā)現(xiàn),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四)考調工作接受相關部門及社會監(jiān)督。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830—7204706(古藺縣教體局人事師培股)

監(jiān)督電話:0830—7211815(古藺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古藺縣教體局紀檢組)

附件:

1.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表.xls

2.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3.單位證明(模板).docx

4.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報名表二維碼.docx

5.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古藺縣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工作群二維碼.docx

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6月25日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3/0626/478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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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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