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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廣東嶺南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21人公告

2024-05-13 10:21:11 |文章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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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師范學院(原湛江師范學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師范教育歷史的廣東省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國大陸最南端的美麗港城湛江市。學校是全國第一所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師范院校,是廣東省首批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碩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和廣東省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示范校、廣東省特殊教育教師發(fā)展聯(lián)盟理事長單位。學校學科專業(yè)體系完備,辦學資源豐富,科學研究成效顯著,人才培養(yǎng)質量優(yōu)良。2018年列入廣東省高等教育“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劃建設高校,獲批“廣東省創(chuàng)建國家教師教育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并先后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群眾體育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綠化先進集體”“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部大學英語教學改革示范校”“廣東省師德建設先進單位”和“廣東省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結合實際用人需求,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21名,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非定向)。

二、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嶺南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廣東省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6日00:00至2024年5月22日24:00。

2.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不設現場報名。應聘者可將所有報名材料文件打包壓縮發(fā)至郵箱:gkzp506@lingnan.edu.cn,郵件主題以“應聘崗位代碼+姓名+最高學歷+畢業(yè)學校”格式命名,郵件附件以“應聘崗位代碼+姓名+輔導員報名材料”的格式命名(注:附件大小請勿超過8M)。

3.應聘人員報名應當提交的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嶺南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

(3)身份證(正反面);

(4)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

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未取得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在讀證明”和學習成績單(以上材料須培養(yǎng)學校相關部門蓋章);

國(境)外留學生在2023年8月1日起至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以畢業(yè)證、學位證落款時間為準)的可以報考,并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中共黨員證明材料:需是現黨組織關系所在的黨委(黨總支)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

(6)所在院系、學校團委或研究生處蓋章出具的學生干部(學生干部要求詳見崗位表)證明;

網上報名提交材料不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未在要求時間內提交材料者,均視為無效報名。

4.注意事項

(1)應聘者只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將取消報名資格;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照必須一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藝術照;

(3)應聘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材料符合要求、清晰、可讀,否則視為無效報名。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者弄虛作假、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或聘用資格,且由應聘者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4) 2024年國(境)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5)國(境)外留學生在2023年8月1日起至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境)外的學歷學位(以畢業(yè)證、學位證落款時間為準),可按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相應崗位,并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并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在參加筆試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落實回避規(guī)定要求。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guī)定。

(二)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于嶺南師范學院門戶網站人才招聘欄目公布。此階段只初審應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條件是否符合。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以電子版形式將筆試準考證發(fā)送至應聘者郵箱,應聘者自行打印,并按筆試準考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內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時事與政策、學生工作等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組織任何形式培訓。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若未達到1:3比例的,則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嶺南師范學院門戶網站人才招聘欄目公布。

(二)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本人須帶齊報名紙質材料相關原件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嶺南師范學院門戶網站人才招聘欄目發(fā)布通知)。

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合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查結束之日前補全的,取消面試資格。入圍面試人員因前款規(guī)定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則從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嶺南師范學院門戶網站人才招聘欄目發(fā)布。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每個招聘崗位人數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嶺南師范學院門戶網站人才招聘欄目公布。

工作程序和要求執(zhí)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有關規(guī)定。輔導員崗位體檢標準執(zhí)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體檢結果將電話告知參加體檢人員。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并按規(guī)定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刭|、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疾旌细袢藛T,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嶺南師范學院門戶網站人才招聘欄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將按照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按照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將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guī)定辦理。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數。

(二)年齡條件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期。

(三)有關招聘事項及資格審查結果、考試成績、進入下一階段考試名單、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嶺南師范學院門戶網站(http://d.lingnan.edu.cn/rsc/)人才招聘欄目內公布,請應聘者持續(xù)關注并保持聯(lián)系方式通訊暢通。

(四)獲聘人員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持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未按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辦理聘用手續(xù)或逾期未能報到入職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按所聘崗位兌現工資福利待遇。

十、聯(lián)系方式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

人事處:0759-3183755

學生處:0759-3183751

監(jiān)督電話:0759-3182831 (紀檢監(jiān)察室)

附件:1.嶺南師范學院2024年輔導員招聘崗位表.xlsx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3.嶺南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信息采集表.xlsx

嶺南師范學院

2024年5月13日

原文標題:嶺南師范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文章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4/0513/502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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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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